中方就日方在东海、钓鱼岛、南海、台海等问题上消极意向论述严肃态度

2023年4月10日,中日海洋业务高等级商量机制第十五轮商量在日本东京举行,外交部边界与海洋业务司司长洪亮和日本外务省亚洲大洋洲局局长船越健裕共同掌管。中方外交部、中央外办、国防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交通运输部、农业农村部、国家动力局、中国海警局及日方外务省、内阁官房、内阁府、环境省、疆土交通省、防卫省、水产厅、资源动力厅、海上保安厅别离派员参加。

两边举行了全体会议和海上防务、海上法律与安全、海洋经济三个工作组会议,就两国间涉海业务全面深化交换定见。两边共同以为,本年是《中日和平友好公约》缔结 45 周年,应以两国领导人重要共同为引领,重温和恪守公约精力,根据中日四点准则共同,通过对话妥善处理涉海矛盾不合,深化海洋范畴务实协作,为将东海建设成为和平、协作、友好之海,推动构建符合新时代要求的中日关系作出活跃努力。

中方就日方近期在东海、钓鱼岛、南海、台海等问题上的消沉动向阐述严肃立场,要求日方停止全部侵略中方领土主权、危害中方海洋权益及导致形势复杂化的言行,不得干预台湾问题。中方再次对日本向海洋排放核污染水方案达关心,敦促日方正视国际社会正当合理关心,本着对海洋环境和人类健康负责任的态度,以揭露、透明、科学、安全的方式妥善处理。

两边在商量中达到以下共同:

一、两边活跃评价中日防务部分建成海空联络机制直通电话,确认尽早启用,并进一步完善海空联络机制,维护海空安全。两边赞同持续加强防务范畴交流。

二、两边就加强中国海警局与日本海上保安厅对话协作达到共同,包含协作冲击海上跨境违法、进一步发挥两国海警联络窗口作用、加强在多边海上法律协作机制下对话协作等。两边赞同持续推动海上法律人员、海警院校学员交流。

三、两边共同以为,中日海上搜救组织坚持顺畅交流和良好协作,赞同持续在《中日海上搜救协议》框架下深化海上搜救范畴务实协作,支持两国地方海上搜救部分举行通信演习。

四、两边赞同就办妥2023年中日海洋垃圾协作专家对话渠道第四次会议和第四届中日海洋垃圾研讨会加强协作,并在多边框架下活跃推动应对海洋塑料垃圾务实协作。

五、两边赞同全面落实《中日渔业协议》,争取尽快重启中日渔委会,持续就冲击不合法捕鱼,北太平洋渔业资源维护、鳗鱼资源维护等展开协作。

六、两边就展开海洋科研、海洋生态维护修正、发展蓝色经济创新技能等范畴协作交换了定见,赞同持续加强对口部分交流对接。

七、两边赞同持续展开外交部分涉海人员互访,支持涉海智库、学术及教育组织间的交往协作。

八、两边准则赞同,本年年内在中国举行中日海洋业务高等级商量机制第十六轮商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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