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国资央企管理人员承受审查调查信息集中发布,重点领域重点整治

国资央企是国民经济的稳定器、压舱石,在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中肩负重要职责,在服务保障国家发展战略、防范化解重大经济金融风险中发挥重要作用。

党中央始终高度重视国有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党的十九大以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先后查处了孙波、胡问鸣、云公民、骆家駹、尹家绪、谢长军、李国华等20多名中管企业中管干部的案件。2020年以来,中央纪委全会连续四年把国有企业反腐败工作作为重点任务作出部署、加以推进。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将国有企业列为反腐败重点领域强化部署,强调坚决清理风险隐患大的行业性、系统性、地域性腐败。

  重点领域重点发力——

作为联系国资央企的监督检查室,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第四监督检查室坚决贯彻落实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部署,紧盯重点对象,把党的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胆大妄为者作为重中之重,紧盯重大项目、物资采购、并购重组、国企混改等关键环节,对靠企吃企、关联交易、设租寻租、利益输送等顽症坚决亮剑、重拳出击,严肃查处一批典型案件。

今年以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先后集中通报包括国家电投原党组成员、副总经理,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党委副书记、副理事长夏忠在内的6批国资央企管理人员接受审查调查信息,正是深化整治国有企业领域腐败成效的集中体现。

  重点领域更高标准——

当前,国资央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一些中央企业之所以暴露出不少责任、作风、腐败问题,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在这些企业严的基调还没有真正形成。集中通报就是要强化政治自觉,树立旗帜鲜明反对腐败的导向,持续释放严的信号、强化严的氛围。

从实践来看,有的企业领导人员存在遮丑护短思想,对查处的腐败案件遮遮掩掩、语焉不详;有的企业查处案件后发布主体不一致、发布对象层级无标准;有的企业发布时间不及时、审批程序不规范等问题突出。

着眼于解决当前国资央企纪检监察机构发布消息中存在的问题,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第四监督检查室以集中、统一、规范发布国资央企管理人员接受审查调查信息为重要抓手,探索建立审查调查信息集中发布机制,分批次对所联系单位纪检监察机构查办的严重违纪违法案件进行发布。

集中发布范围包括:中管企业党委(党组)管理干部、国资委党委管理的中央企业领导班子成员及其党委管理干部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立案审查调查的案件,中央纪委国家监委交办督办的案件,以及国资央企纪检监察机构提级办理的重点岗位、关键环节的其他人员严重违纪违法案件等。

重点领域加快节奏——

在持续加大查办案件工作力度的同时,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切实提高对国有企业领域的日常监督能力水平。

2022年初,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第四监督检查室通过广泛收集、认真研判,建立涵盖单位信息和个人信息的监督对象电子数据包。在此基础上,建立工作机制、制定管理办法,实时更新、动态收集所联系单位和中管干部的信息,进一步提高政治监督、日常监督精准性,为研判政治生态、处置问题线索、确定重点核查人员、研提纪检监察建议等方面提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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